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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外销食品及饲料厂场危害分析重要管制点管理系统验证基准 -尊龙官网

    发布时间:2013-02-28  浏览:605次
    2013年2月22日,台湾地区"经济部"标准检验局发布经标二字第10220010190号令,订定发布"外销食品及饲料厂场危害分析重要管制点管理系统验证基准"全文28点,并自即日生效。如下:

    壹、食品(饲料)工厂卫生规范

      一、厂区环境卫生管理  

    (一)地面应随时清扫,保持清洁,不得有尘土飞扬。
    (二)排水系统应经常清理,保持畅通,不得有异味。
    (三)禽畜、宠物等应予管制,并有适当的措施以避免污染食品。

      二、建筑与设施卫生管理  

    (一)墙壁、支柱与地面:地板、墙面与门板应使用无毒、可清洗、不会渗透、不具吸附力的材料并保持在完好状态,必要时厂商应对所使用的材料提出适合左证数据。应保持清洁,不得有纳垢、侵蚀或积水等情形。必要时应设置地面排水系统。
    (二)楼板或天花板:天花板或屋顶的内部表面应固定、完整,并应保持清洁,不得有长霉、成片剥落、积尘、纳垢等情形;食品(饲料)暴露的正上方楼板或天花板不得有结露现象。
    (三)出入口、门窗、通风口及其它孔道:应保持清洁,并应设置防止病媒侵入设施。
    (四)排水系统:排水系统应完整畅通,不得有异味,且废水不得由清洁度低的区域流向清洁度高的区域,避免污染的危害发生。排水沟应有拦截固体废弃物的设施,并应设置防止病媒侵入的设施。
    (五)通风:应通风良好,无不良气味,通风口应保持清洁。作业场所需设置自然或适合的机械通风设备。通风系统应设有过滤器和其他可立即替换的设备。应避免机械气流从污染区流向干净区。
    (六)窗户和其它通风设备应避免灰尘的累积及入侵。必要时需加上容易清洗的纱窗。在食品生产过程必须紧闭窗户。
    (七)作业场所应维持适当的维修、清洁或消毒,使空气的污染减到最小,并使所有制造过程能符合卫生标准。
    (八)配管:配管外表应保持清洁,并应定期清扫或清洁。
    (九)场所区隔:凡清洁度要求不同的场所,应加以有效区隔及管理。凡依流程及卫生安全要求而设的不同性质的作业场所,应个别设置或加以有效区隔或隔离,并保持整洁。
    (十)照明设备:应保持清洁,以避免污染食品(饲料)。一般场所照明度应达到一百米烛光以上,工作台面或调理台面应保持二百米烛光以上;使用的光源应不致于改变食品的颜色。
    (十一)病媒防治:不得发现有病媒或其出没的痕迹,并应实施有效的病媒防治措施。
    (十二)应具有足够空间供安置设备与食品(饲料)器具、设置卫生设施、贮存原材料,以维持卫生操作及生产安全食品(饲料)的需要。
    (十三)应于适当的地方设置足够数量的厕所。厕所应符合下列规定:
    1.厕所的设置地点应防止污染水源。
    2.厕所不得正面开向食品(饲料)作业场所,但如有缓冲设施及有效控制空气流向以防止污染者,不在此限。
    3.厕所应保持整洁,不得有不良气味。
    4.应于明显处标示『如厕后应洗手』的字样。
    (十四)洗手设施应符合下列规定:
    1.洗手及干手设备的设置地点应适当,数目足够,且备有流动冷、热自来水、清洁剂、烘干设备或擦手纸巾等设施。必要时,应设置适当的消毒设施。
    2.洗手消毒设施的设计,应能于使用时防止已清洗的手部再度遭受污染,并于明显的位置悬挂简明易懂的洗手方法标示。
    (十五)凡设有更衣室者,应与食品(饲料)作业场所隔离,工作人员并应有个人存放衣物的箱柜。
    (十六)凡设有员工宿舍、餐厅、休息室及检验场或研究室者,应符合下列规定:
    1.应与食品(饲料)作业场所隔离,且应有良好的通风、采光及防止病媒侵入或有害微生物污染的设施。
    2.应有专人负责管理,并经常保持清洁。

      三、机械设备的卫生管理  

    (一)食品(饲料)准备、制造、加工过程的设备应符合以下要求:
    1.在食品(饲料)准备、制造、加工过程所需的设备,其设计和配置应遵守食品良好卫生规范。
    2.食品(饲料)接触面应保持平滑、无凹陷或裂缝,预防操作时可能遭受的污染,并保持清洁。
    3.用于制造、加工、调配、包装等的设备与器具,应采用光滑、易清洗消毒、抗腐蚀和无毒性材质,必要时厂商应对所使用的材料提出适合的佐证资料。
    4.机器或设备应使用食品级润滑油。

    (二)设备与器具的清洗卫生应符合下列规定:
    1.用于制造、加工、调配、包装等的设备与器具,使用前应确认其清洁,使用后应清洗干净,必要时需使用热水清洗。已清洗与消毒过的设备和器具,应避免再受污染。
    2.所有与食品(饲料)接触的相关器皿或设备应确实清洁,必要时可进行消毒。为避免任何污染发生,须随时执行清洁及消毒;所有的设备都必须维持在良好的状态,以将污染的危害降至最低。
    3.备与器具的清洗与消毒作业,应防止清洁剂或消毒剂污染食品(饲料)、食品(饲料)接触面及包材。

    (三)设备需能够防止灰尘的累积、接触有毒的材料,避免异物掉到食品(饲料),防止冷凝水或霉菌形成于接触表面。

     四、人员卫生管理  

    (一)食品(饲料)作业场所内的作业人员,必须保持高度的个人清洁,工作时应穿戴整洁的工作衣帽(鞋),以防头发、头皮屑及夹杂物落入食品(饲料)中,必要时应戴口罩。凡与食品(饲料)直接接触的从业人员不得蓄留指甲、涂抹指甲油及佩戴饰物等,并不得使涂抹于肌肤上的化妆品及药品等污染食品(饲料)或食品(饲料)接触面。

    (二)作业人员个人衣物应放置于更衣场所,不得带入食品(饲料)作业场所。

    (三)从业人员手部应经常保持清洁,并应于进入食品(饲料)作业场所前、如厕后或手部受污染时,依标示所示步骤正确洗手或(及)消毒。作业人员工作中不得有吸烟、嚼槟榔、嚼口香糖、饮食及其它可能污染食品(饲料)的行为。工作中吐痰、擤鼻涕或有其它可能污染手部的行为后,应立即洗净后再工作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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